凤凰卫视6月3日《凤凰焦点关注》节目播出“吕宁思:东三省4天3场大火 暴露大企业三大制度问题”,以下为文字实录:
马斌:这次着火的确引起公众非常大的质疑,我们刚才网上调查,98%的人认为可能是有问题,怎么会产生这种效果呢?
吕宁思:对于这些问题可能我们有些老声常谈了,这个突发的、巨大的、惨重的、难以抢救的火灾事故,这几天可以说是就连发生,而且正好分配给东北三省,好像接力棒一样,黑龙江、辽宁、吉林,是“火烧联营”。发生这大火灾的三家企业有这几点相像的,至少有两家是央企,另外一家是属于大型民企,他们在管理制度上可能有些共同之处。
由此引起我联想的就是一些大企业的安全机制问题,我想应该至少包括三大方面,一个是问责制度,一个是纪律规矩,还有财产与生命保险问题。
问责制度早在口头上说过多年了,但是出现了事故灾难往往还是只找到所谓当事人抓起来处理,而相关的管理官员特别是政府管理者都能够推卸责任。
纪律规矩是由企业直接的责任人负责监督实行的,它不仅包括日常安全岗位监督,应该也包括一些深层次的因素,比如企业基建的时候,它的安全硬件是否符合标准。基础设施为什么不安全呢,当然进一步地挖,就可能与官僚主义和腐败有关。
最后我们说的是关于财产与生命的大保险问题,大企业购买的这类保险,保险公司事先要做评估的,它也决定保险金额到底多少。这在一个成熟的社会当中是必不可少的元素,这也是需要加以注意的。